(形聲。小篆字形,下面的意符“攵”,是甲骨文“止”字的變形,表示與腳或行走有關。上面是聲符“畐”的省形,有“腹滿”義,在字中亦兼有表義作用。后來繁化,加義符“彳”,表示行走,現在又簡化為“復”。本義:返回,回來)
同本義 [return to]
復,往來也。――《說文》
反復其道。――《易·復》
公歸不復。――《詩·豳風·九罭》
揚觸捆復。――《儀禮·大射儀》
無往不復。――《易·泰》
卒乃復。――《書·舜典》
不遠而復,先典攸高。――南朝梁《與陳伯之書》
數請之,朱亥故不復謝。――《史記·魏公子列傳》
死者不可復生。
復(復) fù
⒈返,回去:往~。至今五十年而不~。
⒉回答,回報:~命。~信。報~?!?。
⒊還原,使回歸:恢~。~原?!珕T軍人。
⒋又,再:死灰~燃。冀~得兔,兔不可~得(冀:希望)。
⒌重疊,繁多的,不是單一的:~雜?!珜??!洹V亍?。山重水~疑無路?!搅⒔粯?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