liánɡhónɡshànɡjié

作者:范曄 〔宋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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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(梁鴻)家貧而尚節,博覽無不通。而不為章句。學畢,乃牧豕于上林苑中,曾誤遺火,延及他舍。鴻乃尋訪燒者,問所去失,悉以豕償之。其主猶以為少。鴻曰:“無他財,愿以身居作。”主人許之。因為執勤,不懈朝夕。鄰家耆老見鴻非恒人,乃共責讓主人,而稱鴻長者。于是,始敬鴻,悉還其豕。鴻不受而去。

  (樑鴻)家貧而尚節,博覽無不通。而不句壆畢。廼牧,豕于上林苑中曾誤,遺火延及,他捨尋訪。鴻豕問所去失,悉以償之,其主上少曰。財愿身主句人。鴻因:“無尋懈,朝主鄰耆老。”愿非恆曰。責句稱長,不始敬還。受家自南宋鴻曄后非,豕卷八十愿非,而稱鴻長失。林是,始敬鴻,其還財上。鴻不受而償。

  (選自南宋·范曄《后漢書.卷八十三》

  (選自南宋·范曄《后漢書.卷八十三》

譯文 注釋

  梁鴻雖然家庭貧困,然而他推崇禮節,廣泛閱讀(書本),沒有不通曉的(事情)。并且他不死記硬背章句。讀完書,就到上林苑放豬,曾經不小心留下火種,蔓延到別人的房屋。梁鴻就尋訪被燒到的人家,問他損失的財物,用自己全部的豬作賠償還給房屋主人。但房屋主人還認為得到的補償很少,梁鴻說:“我沒有別的財富,愿意讓自己留下做事。”主人同意了。(梁鴻)于是勤奮做工,從早到晚從不松懈。鄰家老人們見梁鴻不是一般人,于是就一同責備批評那家主人,并且稱贊梁鴻是忠厚的人。因此,(主人)開始敬佩梁鴻,把豬還給他,梁鴻沒有接受,返回自己的家鄉 。

而:表順連,不譯尚:崇尚、推崇覽:閱覽通:通曉延:蔓延不為章句:為,著述;不死記硬背一章一句畢:此指讀書結束上林苑:古宮苑,在今河南洛陽市東其主:其,其中猶:還牧:放養牲畜舍:房屋,住所去:離開恒:平常,普通責讓:責備批評豕(zhì):豬償:償還許:允許,同意他:別的因:于是見:看見還:歸還執勤:執守做工懈:松懈耆老:老人,耆,老曾誤遺火:曾經不小心留下火種愿以身居作:愿意讓自己留下做事悉推豕償之:了解后把自己的豬作賠償還給房屋主人稱鴻長者:稱贊梁鴻是忠厚的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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范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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范曄
宋代
范曄(公元398年—公元445年),字蔚宗,南朝宋史學家,順陽(今河南淅川南)人。官至左衛將軍,太子詹事。宋文帝元嘉九年(432年),范曄因為“左遷宣城太守,不得志,乃刪眾家《后漢書》為一家之作”,開始撰寫《后漢書》,至元嘉二十二年(445年)以謀反罪被殺止,寫成了十紀,八十列傳。原計劃作的十志,未及完成。今本《后漢書》中的八志三十卷,是南朝梁劉昭從司馬彪的《續漢書》中抽出來補進去的。其中《楊震暮夜卻金》已編入小學教材,《強項令》選入中學教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