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hènɡsònɡmènɡqīnɡ

作者:包何 〔唐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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愿以金秤錘,因君贈別離。

愿以金秤錘,因君贈別離。

鉤懸新月吐,衡舉眾星隨。

鈎懸新月吐,衡舉衆星隨。

掌握須平執,錙銖必盡知。

掌握須平執,錙銖必儘知。

由來投分審,莫放弄權移。

由來投分審,莫放弄権移。

出處:全唐詩:卷208_18

出處:全唐詩:卷208_1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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包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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包何
唐代
[唐](約公元七五六年前后在世)字幼嗣,潤州延陵人,包融之子。生卒年均不詳,約唐玄宗天寶末前后在世。與弟佶俱以詩名,時稱“二包”。天寶七年,(公元七四八年)登進士。會師事孟浩然,授格法。與李嘉佑相友善。大歷中,仕至起居舍人。河著有詩集一卷,《文獻通考》行于世。